就像人们相信平等一样,这种优先论的观点既可以采取目的论的形式,也可以采取道义论的形式。它可以是一种何种结果较好的观点,也可以是一种仅仅涉及我们必须做什么的观点。但是,对我的大部分讨论来说,这种差异并不重要。
八
现在让我们更加密切地关注这个观点。我们应当把优先权给谁?这里有三个回答:
(1)那些整个生活较差的人;
(2)那些某个时候生活较差的人;
(3)那些有需要的人,这些人的需要在道德上更为紧迫。
(1)和(2)经常背道而驰。两群人中间有一群现在处境较差,尽管它以前曾经较好或以后将会比较好。
与此相反,(2)和(3)通常是重合的。两群人中有一群具有更加紧迫的需要,他们像是在某个时候处境较差。但是,按照某些有关紧迫需要的观点,这种情况并非总是真的。我们可以来比较一下,A是残废,运气较差,B身体健全。A需要一把轮椅,我们可以把这一需要说成比B的任何需要都还要紧迫吗,尽管A的其他利益使他总的说来处境较好。[33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