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时期把税收到一百年之后那种奇葩事儿,在古时候的文官看来顶多只能算是常规操作而已,完全不值一提。
再加上古时候的王朝末期,农民手中的土地往往早就被地主阶级兼并完毕。农民们除了要承担国家的税收之外还要支付地主高额的租金。
这就导致一些土地兼并最为严重的朝代。比如明朝这样的朝代,在王朝末期的时候经常会出现一些农民辛苦劳作一年,最后反而欠了地主一大笔钱以至不得不卖儿卖女的惨况。
而在路旭这里,什么苛捐杂税?不存在的!
到路旭这里,农民就只用承担五税一的农税就可以了。要是有人敢在新安军的土地上给农民加税或者是巧立名目,路旭也没有别的办法,只能拿他给自家的士兵练枪法了。而且路旭对于这种人下手毫不手软!
不仅如此,在路旭这里也不存在什么地租的问题。毕竟秦凤路的地主都被路旭给收拾了。他们的土地都被路旭给分了,农民们手里的地就是自己的,那还哪来的地租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