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11] 罗·贝拉等。请注意在《心之习性》25~26页关于这种个人主义与程序正义之间的联系。
[12] 我在《自我的根源》中,特别是在第13章中,用很大篇幅讨论了当代文化的这种整体转向。
[13] 孟德斯鸠,“荣誉的本性在于要求特权与优越”。《论法的精神》,第3卷,第7章。
[14] 彼得·伯格(Peter Berger)在其《论荣誉概念的废弃》中有趣地讨论了从“荣誉”到“尊严”的转变的意义,该文收在斯坦利·豪尔沃斯(Stanley Hauerwas)和阿拉斯代尔·麦金太尔编的《修正:改变道德哲学中的观点》(Revisions:Changing Perspective in Moral Philosophy )(圣母城:圣母大学出版社,1983)中,172~181页。
[15] 卢梭描述的是最初的聚会。“每个人都开始注意别人,也愿意别人注意自己。于是公众的重视具有了一种价值。最善于歌舞的人、最美的人、最有力的人、最灵巧的人和最有口才的人,变成了最爱尊重的人。这就是走向不平等的第一步;同时也是走向邪恶的第一步。”《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》(巴黎:Granier-Flammarion,1971),210页。